芙蓉小学和美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教师协议书
甲方:芙蓉和美乡村学校少年宫(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少年宫辅导教师(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工作需要,聘用乙方 同志,担任 辅导工作,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乙方意愿,双方商定并履行以下协议。
一、聘任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应承担的义务和履行的岗位职责:
1、上岗前必须具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认真设计、撰写教学辅导方案,每期辅导结束后上交。
2、提前15分钟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遇特殊情况,请病、事假时,需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3、服从乡村学校少年宫统一安排的辅导活动,如调课、停课,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并负责通知到全体学员。
4、加强对学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认真记录学员出勤情况,及时和家长沟通。
5、考核学员,每学期组织优秀学员评比和成果汇报。
6、积极参加乡村学校少年宫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展览、演出、交流等活动,根据教学需要,积极设计、组织实践活动,给学员提供实践、锻炼机会。
7、每次活动后,搞好教室卫生,保持教室的清洁,关闭用电设备,插头拔下,关好门窗,不留隐患。
8、管好、用好甲方提供的教学用品及设备,因管理或使用不当致使受损,视情况赔偿。
9、严禁对学员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
10、负责学员参加培训期间安全和疾病防控工作。
三、在合同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令,违反少年宫管理制度及部门的规定。
2、不服从工作分配。
3、工作不负责任,辅导质量较差。
4、因自身组织管理不当造成安全事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芙蓉小学和美乡村学校少年宫(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