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小学工会委员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8日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超级管理员

芙蓉小学工会委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十六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工委员会委员全体教师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三、经上级工会批准,工会委员会实行额选举,设正式委员 5 名,候选人5  名,选举 5 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等额选举,设正式委员3名,候选人3  名,选举  3;女工委员会实行等额选举,设正式委员3名,候选人3  名,选举  3名。   

   四、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应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若超过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出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五、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工委员会委员张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同时宣布选举结果。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候选人得到的同意票数应超过应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如不足应选人数时,不再进行选举,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再另行补选。

七、凡到会的会员代表,都有权对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同意某候选人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不同意某候选人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可以另选他人;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但不得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 

    、大会设工作人员3名: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由筹备组在到会的非候选人中提名,提交大会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筹备组在到会的非候选人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按候选人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在选举过程中,如遇本办法未尽事宜,授权本单位工会筹备组研究决定。 

      十、本办法经本单位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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