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1日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超级管理员

芙蓉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根据武人发[2009]49号《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武进区教育局印发的《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指导性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发放基本原则:

1、重绩效原则。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发展性原则。有利于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发扬开拓进取精神、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创造新业绩,创设有利于培养人才及优秀人才成长的环境机制。

3、导向性原则。体现学校内部管理改革方向,与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相联系,强化岗位责任,坚持以岗定薪,以工作量、岗位责任大小和工作业绩等实际贡献定薪。

4、可操作性原则。紧密结合历史、现状及发展目标,多方听取教师意见,制订、完善分配原则,方案科学合理、便于测算、便于操作。

5、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适当沿用原有的合理奖励办法,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做到有机的整合、创新。

二、发放对象:所有在编在岗的公办教职工。

三、发放项目和发放办法。

(一)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达到下列要求每月可享受到班主任津贴300元。

1、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纲要》和《班主任工作条例》,班级管理有序、有效。

2、认真上网晨会课、班队活动课和体育活动课(晨会课、班队活动纳入班主任工作量,不再享受课时奖),扎实有效的开展好各类教育工作,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3、班主任工作的考核见“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二)师德及文明办公奖

1、师德奖:

教职工能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师德,忠于职守,每月可得师德奖100元。

下列情况可多得奖:

师德形象突出,如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数额颇大)等,被社会作为学习对象的,一次性加奖200元以上。(具体金额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下列情况不得奖或扣奖:

  1. 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上级规定不发全月师德奖及其他奖。

  2. 对学生进行体罚的,不得师德奖,并加扣200元。

  3. 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的,不得师德奖,并加扣200元。

  4. 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不得师德奖。

  5. 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票、玩基金等,发现一次不得师德奖,两次以上(包括两次)加扣100元,并以此类推。

  6. 进行有偿家教或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兼课的,不得师德奖。

  7. 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理取闹,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不得师德奖。

  8. 教师的言行严重损坏学校声誉的,不得师德奖。

    教职工能达到下列要求的,每月可得文明办公奖100元。

  9. 整洁卫生。办公室内外整洁卫生,各类物品安放有序,有文明气氛,有舒适感。

  10. 文明办公。按三表认真组织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工作期间不干私活,能利用空课时间认真做好作业批改、业务学习等工作。值日时佩戴好标志准时到岗,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11. 勤俭节约。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

    下列情况不得或少得奖:

  12. 办公室不整洁,责任人一次少得10元,无法查清责任人的,办公室内每人少得10元。

  13. 办公室开无人灯、无人扇、无人空调,饮水机、电脑晚上不切断电源、晚上不关锁门窗、办公室所有成员每人每次少得10元。

  14. 职工不能坚守岗位,有事找不到人,发现一次少得10元。

  15. 值日不佩戴标志的,发现一次少得10元,不按时到位值岗的,发现一次少得10元。

    (三)集体综合荣誉奖:

    在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下,学校获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荣誉奖,或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取得成功,给每一位教职工发放集体综合荣誉奖。

  16. 区教育质量评估奖: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500元/人,三等奖200元/人

  17. 文明单位奖:市级文明单位1000元/人,区级文明单位500元/人,局级文明单位200元/人.

  18. 综合督导评估优秀奖:1000元/人。

  19. 重大活动成功奖: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如:校庆、六一庆祝活动、教师节庆祝活动等取得成功,给每一位教职工发放重大活动成功奖,奖励金额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四)工作量奖

    1、课时奖:

    课时工作量根据每学期学校课时总量和教师人数进行测定。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课时量测算如下:

  1. 教师课时标准:

    低年级(包干)

    语文8节

    数学4节

    五年级

    语文6节

    术科10节

    分科

    语文8节

    术科9节

    数学10节

    术科2节

    语文8节

    术科4节

    英语9节

    术科3节

    三年级

    语文7节

    术科9节

    六年级

    语文6节

    术科9节

    数学8节

    术科4节

    数学5节

    术科10节

    英语9节

    术科3节

    英语9节

    术科3节

    四年级

    语文7节

    术科9节

    术科

    18节

    兴趣小组

    数学8节

    术科4节

    英语9节

    术科3节

    2)学校中层行政人员   课时标准为教师课时的一半,具体说来:

                         一个班主任课加2到3节术科  总课时8节

    不担任班主任课教学的,术科不少于10节

    3)有关工作的折合课时:

    档案兼职管理人员每周6节

    图书管理人员每周5节

    卫生保健教师每周2节

    妇女工作每周2节

    4)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老教师,每周照顾术科3课时;离退休时间不足1年的教师其工作量由校长决定。

    5)课时绩效说明:

    ①教师达到以上工作量,每月可得课时奖500元。

    ②每周多上一节术科,每月多得20元,多两节术科多得40元,以次类推;每周少一节术科,每月少得20元,每周少两节术科,每月少得40元,以次类推。主课按术科的2倍计算,即:每周多上一节主科,每月多得40元,多两节主科多得80元,以次类推;每周少一节主科,每月少得40元,每周少两节主科,每月少得80元,以次类推。

    ③低年级语数包干,每月补贴40元。

    2、出勤奖:

    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每月设全勤奖300元。

    1)经教务处安排为他人代课的,每节加10元。一般情况如下,只能调课,不安排代课,需安排代课的,每节扣10元、

    2)病休:

    凡教职工有病,须有指定医院开病休证明,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如病急,一时未办理医院证明及请假手续的,后要补办。

    生病一个工作日扣50元,两个工作日扣100元,三个工作日扣150元,四个工作日不得当月全勤奖,五个工作日不再享受当月任何奖。

    3)事假:

    凡有事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半个工作日以上(含半个工作日)须书面向校长室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事假半个工作日,少得出勤奖50元,一个工作日少得100元,两个工作日少得200元,满三个工作日不再享受当月任何奖。

    4)产假、丧假:

    按上级规定,享受全勤奖。丧假:丧偶、丧父母(含岳父、公婆)给丧假3天,丧祖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丧假1天。

    1. 其他:

      ①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参加竞赛、进修或函授者,需凭正式通知,提前报校长室同意,方可离校。一天者,不予代课,课务由本人调上,调上情况需报教务处备案(下同)。两天者,本人调上二分之一的课,三天及以上者,本人调上三分之一的课,其余由教务处安排代课。(不按上述要求调课的,需出代课金每节10元。)

      ②因私事早退或中途离校,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需到年级组长处请假,并登记,但每月不得超过5次,时间总和不得超过5小时(因病输液例外),超过5次或5小时少得出勤奖100元。每月迟到三次少得出勤奖50元,三次以上者每多一次少得20元。

      ③哺乳孩子送奶、幼儿园接送孩子,原则上同意,但喂奶时间一般不能超过半小时。接幼儿园孩子最多只能提前20分钟。

      ④教师参加政治学习、各种会议、学生竞赛做裁判、教研活动等无故缺席一次少得20元,迟到一次少得10元。

      ⑤无故旷课者,一节少得20元,两节少得60元,三节不再享受任何奖。无故旷工者,半天扣200元,一天扣500元,两天扣1000元,三天以上按一天递增500元扣除。

      3、加班补贴:

      1)为集体工作,经校长室确定超过工作时间,视工作时间长短,工作质量情况确定。

      2)非工作日(包括寒暑假)学校安排加班、值班、训练等,每天40元,半天20元。

      4、各类人员岗位补贴:

      下列人员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岗位及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可得相关补贴。

    2. 中层干部:班主任平均津贴的1.3倍。

    3. 年级组长:每月120元。

    4. 教研组长:每月30元。

    5. 备课组长:每月30元。

    6. 其他特殊补贴由校长室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安全奖。

      具有“安全第一”意识,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每月可得安全奖100元。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得此奖,并取消评先进评优资格。

      (六)质量及成果奖。

      1、执行教学常规奖。

      严格执行各学科教学常规,每月可得常规奖100元。

      下列情况少得奖。

    7. 备课不认真,发现一次少得20元。

    8. 上课不吃透教材与教案,课堂教学考核或随堂听课达不到良好级,一次少得20元。

    9. 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一次双方都少得10元。上课铃响后迟进教室或上课时擅自离开课堂的,发现一次少得10元。

    10. 作业布置过量或明显不足,经发现一次少得10元,批改不及时、不认真、不规范,经发现一次少得10元。

    11. 考试中弄虚作假,阅卷时有舞弊行为的,经发现一次少得80元。

      2、教学质量奖。(见附件)

      3、教育科研奖。

      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有过程性研究资料,每月可得教育科研奖50元。课题组长再加30元。无研究课题,或虽有课题,但不认真研究,无反映课题的实绩材料,不得奖。

    12. 被评为区级以上各类先进个人,按上级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

    13. 校级优秀班主任、教科研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14. 常州市学科带头人480元/年,常州市骨干教师、武进区学科带头人360元/年,常州市教学能手、武进区骨干教师240元/年、常州市教坛新秀120元/年。

    15. 参加各级教学基本功大赛、论文评比;辅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按《附件》中的有关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七)继续教育奖。

      教职工能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并能及时上传学校规定的学习心得体会,全年可得200元继续教育奖。不能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不得奖;不能按规定及时上传外出学习体会,缺一次少得20元。

      四、附则:

      1、本办法试行时间2010年1月~2010年7月。

      2、不在岗的教职工不参加本办法的实施。

      3、有关涉及的具体考核操作办法见《附件》。

      4、根据教育局意见,学校通过绩效考核,按学期结算每个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局按年度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考虑到全校教职工实际情况,全年结算后,绩效工资总量结余部分按实人均发放。

      5、校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局文件精神发放。

      6、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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