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芙蓉小学工会换届选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1日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超级管理员

2017年芙蓉小学工会换届选举的通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我校第十五届工会基层委员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区教育工会的意见和要求,我校工会基层委员会将于近期进行换届改选工作。为使换届改选工作顺利进行,经四届基层委员会研究并请示学校行政和区教育工会的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发挥各工会小组的作用。认真组织好会员的学习活动,换届改选工作是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广大会员民主生活的一件大事。各工会小组要把换届改选工作作为加强工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建立健全工会的民主生活,充分发挥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而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各小组长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安排好时间,组织会员学习有关《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等有关工会知识,明确自己的职责、权利和义务。(附相关学习内容。)         

二、充分发挥广大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选举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规定:“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现我校有教职工80人,将不选举教代会代表,召开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

三、充分体现工会的民主集制原则,酝酿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按《条例》规定并经区教育工会同意,新一届基层工会委员会有5名委员组成,采用等额选举的方式产生。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和保持工会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候选人推荐名单中既保留部分上届委员,又补充了热心工会工作的同志。各工会小组要及时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认真传达落实此次换届改选工作的各项事宜,组织全体会员学习有关文件,酝酿工会第十六届委员会候选人的推荐名单。同时要尊重会员的民主权利,让会员充分发表意见,保证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人选和工会委员会候选人的顺利产生。各工会小组务必于128日前将各项工作完成请况上报基层工会,确保我校基层工会五届一次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

 

芙蓉小学行政、工会
2017121

附:有关学习内容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工会的主体是工会会员。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工会的一切重大决定、工作方针和任务,都应当听取会员的意见,体现会员的意愿和要求。工会的各级委员会不仅要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而且要积极主动地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一章 工会委员会的任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五条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二章 工会选举的原则和方法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工会选举的原则和方法是:
  (1)工会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2)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留会籍者不参加选举,非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代表、委员、主席、副主席、经审委员、女工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自上而下的充分酝酿、反复讨论。委员候选人名单必须经过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方为有效,候选人不限于本届代表大会的代表;
  (4)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可以经过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
  (5)委员、主席、副主席、经审委员、女工委员按《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范围进行选举,超过选举范围人数半数以上选票方能当选;
  (6)代表、委员等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7)委员中增补主席、副主席,要由委员会选举产生,不是委员的要先增选为委员,增选的委员要在下一次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上予以确认。

第三章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条件、名额及其在会员中的比例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教学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中有一定的威信。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200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20%;会员在501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10 %;会员在1001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5%;会员在5001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我校会员人数为67人,根据文件精神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各工会小组可推荐1名基层工会委员名单,4名教师代表。

第四章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的职责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有如下职责:

1)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
  (2)积极参加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基层工会委员会的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代表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3)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认真作好各项民主选举工作;
  (4)积极参加对校级领导人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实事求是地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5)经常保持与本单位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注意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积极为做好各项工作献计献策;
  (6)积极宣传贯彻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精神,团结和带动会员群众完成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本次换届改选工作是我校工会组织建设的大事,望各工会小组认真做好前期会员代表的推选及委员候选人的酝酿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广大会员意志,使本次换届改选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芙蓉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学校地址:武进横山桥镇芙蓉湖山路37号 电子邮件:wjfrxx@163.com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