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芙蓉小学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本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武进区芙蓉小学领导班子向全体教职工作出以下廉政承诺:
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各科室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有关经费预算方案、人事任免、重大基建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讨论。
三、搞好校务公开。对中层干部任免一律实行竞聘制和任前公示制; 对班子成员的差旅费、电话费等公务活动经费定期公开; 对学校的大宗物品采购一律公开。
四、严格要求自己。不在招生、各类先进评比、大宗物品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标等问题上打招呼。
五、遵守各项廉政准则。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不讲排场,不搞形式; 减少应酬,讲究实效。
六、严格要求身边工作人员及家属、亲戚,不利用职权谋私利。
七、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定期开展批评
和自我批评,勤政廉洁,做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