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芙蓉小学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方案
常州市武进区芙蓉小学现有教职工81 人。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和武教人(2005) 13 号文件精神,决定成立常州市武进区芙蓉小学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调解委员会共由7 人组成,由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江明忠同志任调解委员会主任,副校长、工会主席濮红磊同志担任副主任,委员分别是由财务处主任张金标、课程中心主任陆榕、服务中心主任顾洪良、工会女工委员陈丹君,教师代表徐君担任,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接受武进区教育局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指导,直接负责我校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我校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积极开展工作,职工与本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由本单位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向区教育局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提起人事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