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 、委员改选程序
为完善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制度,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条例。
一、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 、委员换届:
1.所有教职工在80人以上学校,选好教代会代表(80人以下学校全体教师都是代表);
2.学校党支部提名,行政会议讨论通过,产生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候选人。
3.向区教育工会提交换届选举报告以及工会主席候选人名单。
4.学校公示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5.学校全体会员或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领导,递交选举结果报告。
6.区教育工会下发批复,任命工会主席。
二、不需要换届,在届中选举工会委员会主席:
1、学校党支部提名,行政会议讨论通过,产生工会主席候选人。
2、向区教育工会提交工会主席候选人名单,并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3、学校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
4、向区教育工会递交选举结果报告。
5、区教育工会下发批复,任命工会主席。
武进区芙蓉小学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