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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阅览室管理规则
发布日期:2011-04-13   点击次数: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一. 图书馆、阅览室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等。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美观整洁。师生到图书馆、阅览室须保持安静。

二. 新采编的图书、期刊要及时分类、编目、登记、上架。贵重图书应设立专柜,防止意外发生。

三. 保证提供给师生借阅的图书流通量不低于藏书的2/3。师生借阅图书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

四. 校外人员借阅图书、期刊必须主管领导批准。师生、校外人员损坏或丢失图书、期刊应照价赔偿。

五. 期刊阅览室课余时间均对学生开放。阅览室的期刊不得外借,阅览时不得在期刊上涂画。

六. 图书、期刊每学年清理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确保帐、册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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