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小学三年级字母竞赛方案
1. 笔试占40%,口试占60%算班级平均分,班级优秀率(90分以上)不得低于35%,低分率不得超过1%(60分以下),优胜班级给予物质奖励。
2. 学生按笔试+口试+附加分成绩取年级前3名,设为一、二、三等奖,学校发获奖证书,校公布栏公示。
3. 按笔试、口试所占比例算学生总分,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一周后补考。
4. 教师在竞赛结束后将每位学生笔试、口试成绩登记好交教导处存档。
5. 竞赛评委:
张燕、梁伊丽、顾春晖、周燕芬、吴敏、陈婷、宋佳蕾
芙蓉小学教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