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芙蓉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总结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2日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潘忱俪

实施综合实践活动,关键在于要突出学生主体。当然,要在活动中充分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动性、积极性,必须要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教师的有效指导。

综合实践活动离不开学生主动积极的实践和各种实际操作活动,如果离开了学生作为主体的实践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就会沦为认知性的课程了。

一、明确要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综合实践活动不是教师“教”出来的,而是学生“做”出来的,因而,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教师的主要作用就在于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全过程。

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要求指导教师的基本职责就是指导、引导、组织、管理与评价学生活动。要求教师的指导需要以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需要为前提。指导不等于规定,不等于统一要求。

二、充分发挥学生在课程实施中的能动性。

学生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主体,一方面是指学生是课程的直接实施者,另一方面是指发挥学生在课程实施中的能动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完全是设计者预设的发展路径,学生也不是完全地通过对成人生活方式的复制来成长的。因此,在教学中,我们不把课程及其教材看作是学生必须毫无保留地完全接受的对象,而应发挥学生对课程的批判能力和建构能力的作用。

综合实践活动它不是“可教的”课程,而是“可做的”课程,是实践性课程。作为一种实践性的课程,学生是课程实施的重要主体。为了要突出学生主体,我们在活动中努力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学生作为活动主体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从活动主题或课题的提出,到活动方案的制定、再到活动实施,以及活动的总结、交流与评价,都尽可能让学生自主活动,我们的教师则有效地针对学生的实际,进行适当的指导或引导。

三、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需要。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种学生本位课程,从学生出发是体现学生本位课程的基本要求。它要求我们在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准备阶段、开展过程、总结与交流等环节都应该尊重学生的实际,关注他们的兴趣、爱好和需要。

我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根据学生自己提出的感兴趣的问题或主题编制的。但事实上由于学生往往缺乏提出活动主题或问题的经验,在实施的准备阶段我们往往采用教师提出活动主题供学生选择,这也许是变通之策。但我们要求教师在提出活动主题之前也应该对学生所关注的问题、他们的兴趣、爱好和需要进行调查,以便由教师提出的活动主题或问题满足了学生的兴趣和爱好。

“综合实践活动”作为活动课程的一种特殊发展形态,在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备受关注,但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现实复杂性大量存在,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也迷茫、忧虑和担心,但是我们坚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综合实践活动做得更好!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芙蓉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学校地址:武进横山桥镇芙蓉湖山路37号 电子邮件:wjfrxx@163.com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