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不受日廉,不污日洁。”廉洁公正是立师立教的根本,立教即立身于教育岗位,并能在教育岗位上有效展开教育。教师作为肩负社会育人大任的工作者,更应当廉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廉洁是从教对教师品行和作风方面的道德要求,是教师高情操的具体体现,是师德之根本。
“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这体现了人们对教师的尊重,然而近年来,由于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社会价值呈现复杂化、多样化趋势,对生活相对清贫的教师来说无颖形成了巨大的冲击。一些教师淡化了对事业、理想的追求,敬业精神有所下降,教学工作马虎,精力投入不足,有的教师贪图金钱和享乐,信奉“金钱万能”,甚至做出损人利己、私欲膨胀等,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教师法》、《教育法》,也损坏了教师的群体形象,更为严重的是败坏了社会风气,污染了育人环境,扭曲了纯洁的师生关系。如何克服为师不廉,消除不正之风呢?除了健全制度,加强教育外,最主要的还是要消除教师不廉不洁的外在因素。
教师从事的职业不是单纯地可以用经济手段来检验其效益。所以,从事教师职业不能斤斤计较,而必须自觉地把自己全部的智慧、才能和受心奉献给学生,一定要做到拒绝有偿家教,拒绝乱收费,制止不良风气,让清正廉洁之风吹遍样园每个角落,让校园成为圣洁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