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小学“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考评制度
1、根据教育局“廉政文化进校园”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此项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特制定督查考评制度。
2、“廉政文化进校园”考评督查制度的对象是:校“廉政文化进校园”领导小组工作开展情况,方案的研究、制定,落实情况,廉政课程的上课情况,相关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廉政书架的设立和使用情况,校广播定时播放廉政人物事迹故事,及廉政歌曲情况等。
3、“廉政文化进校园”考评督查的具体措施是:校长室定时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听取对此项工作的专题汇报、提示“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阶段指导性意见和具体要求。分管校长负责工作计划,工作措施的拟定和实施,并且定期检查落实情况,教导处、大队部等是此项工作的具体实践部门,班主任及全体教职工是此项工作具体操作第一责任人。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分工,层层负责的工作体系。
4、对在此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予以改正,确保“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