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1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业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1日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刘亚华
 

转发:关于开展2011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编辑日期:2011-3-10 15:10:33   点击数: 2360  

常教人〔20113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广大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水平考试
  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水平考卷分别命题,试卷各150分,其中理论题70分,教科研水平(中级为教育理论应用)测试题80分。考核成绩两年内有效。
  1.考核对象.2011年拟晋升中小学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教师除外)。2010年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和教科研水平(含中级理论应用,下同)考试获“良好”及以上等第者,本年度可不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见《教育研究方法》(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需考试参考书籍的学校(含民办学校、行业学校)以学校为单位,辖市(区)以地区为单位,318日前将《教材征订回执单》(详见附件1)交至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并交费领取书籍。
  3.考试形式:开卷考试。
  4.考试时间:416日上午9:00-11:00
  5.考试组织与管理
  (1)考试由常州市教育局主办,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协办,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承办。
  (2)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负责常州市区(不含武进区,下同)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3)收费:论文鉴定与答辩费,100/人(苏价费函〔200262号),其中教育理论考核50/人,教科研水平测试50/人(教育理论考核与教科研水平测试替代论文鉴定和答辩)。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教育局每个考场留600元,其他交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
  (4)考试成绩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评审挂钩。
  6.考试报名与实施
  (1)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行业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区以区为单位,于329330携“报名表”(见附件2,纸质和电子文档)到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中学教师培训办公室办理报名和交费手续。
  (2)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报名交费办法自定,于331日前将高、中级考试报名名单(纸质和电子文档)送交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
  (3)考场安排: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于412日前将各自的考场安排情况报市教师培训中心,每个考场30人,中、高级需分开编排。
  (4)准考证制作:常州市区考生准考证由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制作,金坛、溧阳、武进负责各自所辖考生准考证的制作,并于415日前发至考生。
  (5)试卷领送: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教育行政部门人事科派员于415日下午2:004:00到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领取试卷。416日下午将规范装订的试卷交回市教师培训中心。
  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1.考核对象
  2011年拟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其中2010年参与晋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获良及其以上等第的和近5年上过市教研室、电教馆组织的精品课的教师可免考)。
  2.考核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自定。
  3.考核形式: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借班上课。
  4.评课标准:常州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详见附件3)。
  5.考核组织与管理
  (1)常州市教育局负责市区(不含武进区)范围内拟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负责各自所辖范围内应考对象的考核。
  (2)市区(不含武进区)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于418日进行,地点在市教育局人事处。局属及有关行业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辖区以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集体报名(详见附件4)。考核安排在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等另行通知。
  (3)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第,其中:优秀率为20%,良好率为60%,中差率为20%。考核结束后四个地区的考核等第比例将在常州教育网上公布(以实际参考人数计算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四个等第率,如优、良等第突破比例规定,则由高评委依据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作出合理调整)。
  (4)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须于51日前结束本地区拟晋升中高职称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并于55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下列材料: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方案(目的、对象、课表、时间、地点、内容、形式、评委、其他要求);②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4)。
  (5)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所需经费先由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垫付,后从职称评审收费中支出。本次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不得向教师个人收费。
  三、学生满意度测评
  1.测评对象:2011年拟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教师(任教小学三年级及其以下年级的教师免测,由所在单位的师德综合考评代替)。
  2.学生满意度测评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所辖范围内自行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在对申报人员进行测评时要同时安排2名测评人员到场,随机测评。参与测评的学生为申报对象所教一个班的全体学生(具体班级由学校确定)。
  3.学生满意度测评表样式及汇总表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详见附件56)。
  4.测评表统计方法:“较满意”按“满意”计算,“基本满意”不按“满意”计算。
  5.“满意度”的计算方法:满意度=(测评内容1满意票数+测评内容2满意票数)÷(学生数×2)。
  6.测评表的处理:学生满意度测评表留底备查,汇总表放入职评材料袋。
  附件:  
  1.教材征订回执单
  2.2011年拟晋升高、中级职务人员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水平考试报名表
  3.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分标准
  4.2011年拟晋升中学高级和破格晋升高级教师职务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申报花名册
  5.常州市中小学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所任教班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6.常州市中小学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所任教班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7.常州市中小学拟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通知单

               二O一一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  多元评价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0印发

附正文扫描:常教人〔2011〕3号.tif
     
附件:常教人〔2011〕3附件.doc

 

附件一

 

常州市2011年评审中学高级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细化标准

 

    一、任职条件中有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的要求

    拟晋升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必须符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在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方面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乐于奉献。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凡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中学高级教师。

    1.犯有政治立场错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上的误导,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社会公德,参与赌博,搞迷信活动,或不讲诚信,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采用非法方式或途径表达诉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纪律松弛、敷衍塞责,屡教不改,有严重失职行为,造成教育工作损失的。

    5.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或粗暴对待学生家长,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不安心教育教学工作,搞有偿家教,私自乱收费,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等行为,影响教学工作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受有处分尚未撤消,或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立案审查的。

    二、任职条件中有关教育工作的要求

    ()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或任教以来担任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学生社团、运动队、学科竞赛、综合实践活动、专业集训队等)7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3年以上;或任教以来担任其他教育管理工作(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以上干部、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7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其他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

2.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孜孜不倦地钻研业务,把培养优秀人才作为自己的重大责任;率先垂范,为人师表,真正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关心爱护学生,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在教育教学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教风教育影响学生,任教班级学生的满意度较高(任教小学三年级以下年级的申报对象不作学生满意度测评)。

3.班主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所任班级为校文明班级或先进集体;或任现职以来,本人兼任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学生社团、运动队、学科竞赛、综合实践、专业集训队等),所带班级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以上;或任现职以来,指导的学生在各类竞赛中至少获市三等奖以上1次或在辖市(区)获二等奖以上1次。

4.获行政“嘉奖”奖励或获乡(校)以上表彰2次以上。

5.所在校师德综合考评获“良”以上等第。

6.所教班学生满意度不低于85%。

    ()加权条件

1.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8年以上,其中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任班主任工作4年以上,所任班级获辖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获辖市(区)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三、任职条件中关于教学工作的要求

    ()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具有系统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及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教育教学理论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

    2.任教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同时主动参与指导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能胜任本学科学段(指小学、初中、高中)内各年级的教学,从教以来曾担任2次以上循环教学,或能胜任本专业2门以上课程教学或自主开发1门校本课程;在任现职期间担任1轮以上循环教学或任教研组长2年以上,或连续担任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或综合实践活动。

4.任现职期间,开设过校级以上公开课3次以上,并且至少有1节辖市(区)级以上的公开课,并获得好评(提供教案、课堂教学评价表等原始材料);或获得辖市()级以上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以上。

5.教学效果优良,所在校教学质量综合考评获“良”以上等第。

6.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获“良”以上等第。

    ()加权条件

    1.在毕业班任教累计6年以上,且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担任毕业班教学2年以上。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等第为“优”者。

    3.辖市(区)及以上骨干教师。

()参考条件

城市、县镇普通中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个学期(或累计40课时)到农村或边远学校的支教经历。

四、任职条件中关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要求

    ()基本条件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教育科研能力测试等第为“良”,且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237条中的一条。

1.任一级教师以来,主持过(或主要参与者)校级以上教科研项目的研究,有从事研究的过程材料和相关的总结、论文。

2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1篇以上。论文要有新意,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并对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3.正式出版过与本学科教育教学相关的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4.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其中必须有1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5.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在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1篇以上。

    6.在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的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省教育学会三等奖不予认可)论文不少于3篇;或在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省教育学会须一等奖)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辖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论文2篇以上,且在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论文1篇。

7.参加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学参考资料,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加权条件

    1.任现职以来,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专业教学论文2篇以上。

2.教育科研能力测试等第为“优”。

(三)参考条件

任现职以来,本人撰写的教学案例至少2篇。

五、任职条件中培养指导在职青年教师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组织、有计划培养指导过1名以上教育教学水平较高、教科研能力较强的青年教师,被培养指导的青年教师获得过辖市(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或奖励,或校级奖励2次以上。

2.担任辖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训、干训的培训任务2次以上(含学科教学辅导、教育教学经验介绍和学术报告),并获好评。

3.担任学科教研组长3年以上,且曾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教研组。

    六、注意事项

    1.本“意见”所要求的荣誉、实绩、论文、论著均以拟晋升对象任现职期间取得的为依据。

    2.本“意见”所适用对象是学校教师和兼任教学工作的其他人员,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3.公开课、示范课是指纳入教研部门或学校工作计划或名教师工作室开课计划的教研活动,必须提供活动的计划、教案和听课评价表等原始材料。

4.基本条件略有欠缺,可由加权条件作适当弥补。

5.指导青年教师应有规范的协议或合同。如因学校规模较小等原因没有青年教师可指导,则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说明原因,可以不做指导青年教师的材料,但必须各满足教育、教学“加权条件”中相关的一项条件。

附件三

常州市2011年评审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细化标准

 

出生年月

          

小学一级任职时间

学历

 

资历

19561231

     

5(0611)

     

4(0711)

19561231

     

5(0611)

高中(8011日前)9611日前教育学、心理学省统考合格)

6(0511)

其他(9611日前取得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

6(0511)

 

同时符合下列各条:

1.从教以后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课外兴趣小组指导教师(每周2节课)4年及以上(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或本人已担任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及以上领导工作2年以上。

2.所指导的学生在辖市(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教育类竞赛、活动中获奖;或所带班级(团队)、课外兴趣小组获校级以上先进称号;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在学生工作方面形成特色。

3.所在校师德考评等第为“优”。

4.所教班学生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不低于85%。

 

同时符合下列各条:

1.连续3年担任申报学科的教学工作,从事低、中、高某一学段循环教学工作,或语数英三科教师担任过毕业班教学工作2年。

2.周工作量:(1语文:1班语文+1班班主任,或1班语文+6-8节副课;(2)数学:两班数学(1-2年级另加4节副课,3-5年级不加其他课),或一班数学+班主任+2-4节副课或一班数学+8-10节副课或六年级(毕业班):1班数学+4-6节副课或1班数学+1班班主任;(3)英语:3班英语,或2班英语+1班班主任;(4)科学:16-18节;(5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8-20(6)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应分别不低于教师的1/41/31/2,其他人员要符合相关规定。

3.任现职以来,在中心校(含独立建制学校)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3次以上(至少1次为校际公开课);或在教学基本功竞赛和评优课中获辖市(区)一、二等奖,市一、二、三等奖;或已评为辖市(区)及以上骨干教师。

4.教育理论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

5.所在校教学质量综合考评获“良”以上等第。

教科研

市级教科研水平测试获良好以上等第,任现职以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担任校级课题研究组长,撰写研究报告并经鉴定结题;或担任辖市(区)及以上课题研究组成员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有过阶段研究小结并有鉴定意见或与课题相关论文获奖或发表。

2.发表教育教学论文(至少1篇本学科专业论文,省教育学会须二等奖以上):在辖市(区)有关刊物上发表不少于3篇;或在市级刊物上发表不少于2篇;或省级以上刊物上不少于1篇;或获市二等奖以上论文2篇;或获辖市(区)二等奖以上论文2篇,且市二等奖以上论文1篇。

3.参考条件:2篇本人撰写的教学案例。

指导

 

备注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芙蓉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学校地址:武进横山桥镇芙蓉湖山路37号 电子邮件:wjfrxx@163.com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