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二OO九年一月一日以来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过或未发表过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已在省级以上获过奖的论文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优秀教育论文标准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主席提出的“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
2.要有理论认识,并注意理论的先进性与创新意识;
3.要有自己的实践,有自己的思考、研究与创见,也就是说,要有一定
的原创性,有与时俱进的时代感;
4.论文提出和论述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
作用和参考价值;
5.论文题目要简短、凝练、明确;论点要集中、鲜明,论据充实、有据;
文字表述规范、简洁、流畅,表达力强;字数以三千至五千字为宜;
6.送评的论文一律用A4纸、标题用宋体四号字加粗、正文用四号仿宋
字打印(复印件亦要求此规范)。论文题目下方注明工作单位和姓名。
三、评选程序
1.要在充分宣传和发动的基础上,由作者本人填写《江苏省教育学会
优秀教育论文申报表》向各会申报。
2.
3.由我会聘请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对参评作品进行等次评定。
四、参评论文参评费及送评要求
1.关于参评费:每篇上报我会论文的参评费为50元,不交参评费的一
律不予参评。
2.关于送评:为了规范送评程序,杜绝错漏现象,特提出如下要求:
要求每一个送评作者都能准确填写论文申报表;
五、奖励方法
对获奖的优秀教育论文给作者颁发由省教育学会盖章的获奖证书,如二人以上合作撰写的论文作者,发联合证书一份,需证书者,可将省发的联合证书自行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