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武进区教育局《关于评选武进区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优秀教师成长步伐,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武进区第五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教师培训机构中的在职在编教师(含民办学校中关系挂靠人才市场的聘用教师,幼儿园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教师)和教学研究机构中的专职教研员;兼任学科教学工作,且课时数满一半以上工作量的校级领导。
2.已评为常州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不再参加武进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已评为常州市教学能手的教师不再参加武进区骨干教师的评选;已获得武进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同级称号教师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详见附件一、二)
三、评选名额及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武进区学科带头人200名,骨干教师200名。其中中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各约100名;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各约100名。按1:1.3比例下达推荐名额(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三)。
各校在推荐候选人时既要注意各学科的平衡,同时又要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凡条件不具备的不能推荐,坚持宁缺毋滥,不能降格要求。
四、评选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评选考核内容
1. 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课程标准理解能力、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中新课程理念的体现等。
2. 教育教学理论考试(由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采用开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教育教学的基本理念和专业技能。重点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课程实施的理论与实践、班级管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及专业技能等方面内容。参考书目为《师德与教师职业生成》(陈爱苾,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教师专业能力培养与训练》(周广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以及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本学科课程标准等。
3.材料评审和综合评议(由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推荐评选程序
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发扬民主,推荐程序必须公开、透明,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
1.个人申报。各校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并鼓励教师对照推荐条件积极申报。
2.学校考核、公示。学校应成立5—7人的推荐领导小组,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严格对照条件,召开教师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逐个进行全面考核。申报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核由学校组织校内或校外同学科优秀教师(不低于3人)进行,好中选优。推荐领导小组采用投票方式,确定正式人选,并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同时将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在校内公示。
3.上报推荐材料。各校经公示后确定的推荐对象,按文件要求,形成材料报送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4.评委会评审。评委会由教育局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及综合评议。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1.各校以校为单位报《武进区第五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候选人申报名册》 (详见附件十)一份,并附U盘;
2.“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材料。
各校应将候选人材料按目录要求制作装订,每人一袋;评选呈报表(一式一份)不装订;材料页数控制在150-200页范围内(不含编著)。
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3篇,如用复印件,需复印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刊号)和原文,如著述较多,要编印目录并附刊物复印件。
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装订在材料中)和学生满意度测评原始表(另行简装上报;任教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年级的评选对象提供,测评所任的一个班级即可)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测评和汇总。
评选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都要由所在单位相关领导验证原件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校领导签名章。
六、奖励办法
第五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自发文公布之月起须履行相关职责,每年由学校负责考核,连续考核三年。合格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人每年分别享受1200元和720元的教科研津贴奖励,奖励经费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被评为第五批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人员,如三年内再被评为常州市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考核合格享受标准高的教科研津贴,不得重复享受。
七、有关事项及时间安排
1.2010年1月25—29日,各校组织报名、汇总报名名单。
2. 2010年2月23—24日,由学校组织考核人员对申报对象逐个进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免考核对象除外)。
3.2010年2月24—26日,各校可派员到教育局档案室(区行政中心1号楼六楼东607室)核对填写好的“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复印2005年以来考核“优秀”年份的考核表,做材料时附“汇总表”后),汇总表及复印的考核表均要加盖局档案材料专用章。
4.
(1).各校递交《武进区第五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候选人申报名册》一份及申报U盘;
(2).将“教育教学理论考核”免考核对象的原始证件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确认,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3).需购买教育教学理论考试参考书的教师,可以校为单位携带订单同时缴费订阅;
(4).参评人员评审费每人50元、教育教学理论考核费50元,以校为单位上交(此项费用原则上由教师个人负担)。
5.
6.
7.2010年3月底,组织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工作。
8. 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如在申报、考核、推荐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一经发现,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优秀教师称号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学校、负责人和责任人实施通报批评等处罚。
各校要以此次评选工作作为促进本校教师专业化成长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坚持评选条件,规范操作程序,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咨询电话:86310892
附件一:武进区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条件
附件二:武进区第五批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推荐条件
附件三:各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四: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评价表及评价汇总表
附件五:“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材料目录
附件六:学生满意度测评表及满意度汇总表
附件七:参考书目征订单
附件八: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九:材料袋封面
附件十:武进区第五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候选人申报名册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附件一:
武进区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条件
(同时具备)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等各项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在本地区有一定的知名度。
2.中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均须履行职责二年以上(2007年及以前),教龄:12到25年。
4.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8学时,2004年以来,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5.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必须达到“良好”标准(申报晋升“中高”职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为 “优”者,2004年以来获得区级评优课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者可免于考核)。
6.2004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年考核优秀;或至少一次获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或两次获镇(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荣誉称号。
7.候选人必须参加规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考核,考核合格(参加由区教育局组织的“312”工程学校骨干教师专题培训,并获得相关结业证书或由培训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者,可免此考核)。
8.学生满意度较高。
二、教育工作
1.积极参与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2004年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或其他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
2.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具有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显著的教育实绩。
三、教学工作
1.2004年以来一直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其中至少有一轮循环教学(小学小循环)或在毕业班任教三年经历。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并形成鲜明的教学风格、特色。
2.教育观念先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课程建设能力,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显著,成绩突出。任教以来,在区级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活动中获一、二等奖,或在常州市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活动中获奖;或2004年以来,在区教学观摩研讨或送教下乡活动中上过二次研究课、示范课,或在区组织的研训活动中作过专题讲座二次;或2004年以来,上过校际及以上公开课三次以上。
四、科研工作
1.2004年以来,参与武进区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应是课题组的主要成员),有本人参与研究的活动记录、专题总结,以及与课题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须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区级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奖)。
2. 2004年以来,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至少3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其中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3篇以上(其中区级获奖必须是一等奖以上,省、市级获奖必须是二等奖以上;其中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有1篇获奖)。
五、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执行。
附件二:
武进区第五批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推荐条件
(同时具备)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中学教师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均须履行职责二年以上(2007年及以前),教龄:6到15年。
4.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8学时,2004年以来,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5.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必须达到“良好”标准(申报晋升“中高”职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为 “优”者,2004年以来获得区级评优课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者可免于考核)。
6.2004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至少有一年考核优秀;或至少一次获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或两次获镇(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荣誉称号。
7.候选人必须参加规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考核,考核合格(参加由区教育局组织的“312”工程学校骨干教师专题培训,并获得相关结业证书或由培训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者,可免此考核)。
8.学生满意度较高。
二、教育工作
1.积极参与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2004年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或其他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
2.具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取得过较明显的教育实绩。
三、教学工作
1.2004年以来,一直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至少有一轮循环教学(小学小循环)或在毕业班任教二年的经历。教育思想正确,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正确理解课程标准,更新教学方法,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显著。
2.任教以来,在区、市级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活动中获奖;或2004年以来,每年上过校级(含村校)公开课,或校际及以上公开课二次以上。
四、科研工作
1.2004年以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区、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有本人的活动记录和专题总结等材料。
2. 2004年以来,在区级及以上报刊上发表至少3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其中任一级教师以来至少有2篇);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3篇以上(其中区级获奖必须是二等奖以上,省、市级获奖必须是三等奖以上;其中任一级教师以来至少有2篇获奖)。
五、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