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芙蓉小学第七届教代会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0日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胡波
 

关于召开芙蓉小学第七届教代会的意见

芙蓉小学各办公室、幼儿园:

芙蓉小学六届一次教代会于二00七年二月三日召开,根据《武进区教育系统学校教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精神,必须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搞好芙蓉小学第七届教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教代会筹备小组

为确保教代会顺利召开,经小教党支部提名,由高志舜、胡波、刘亚华、丁维兴、陈跃飞五位同志组成筹备小组。由高志舜同志任组长。组员:胡波、刘亚华、丁维兴、陈跃飞。

二、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

1、代表的名额和分配

按《条例》的规定,经研究,我校第七届教代会的代表以校为单位选举产生。(幼儿园为一选举单位)

代表的名额分配,芙蓉小学二十五名,幼儿园五名,共计三十名。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退休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当正式代表。

2、代表的条件

第七届教代会的代表,应是学校的在职教师,代表应具有以下条件:

1)积极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表现较好。

2)密切联系群众,能正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4)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5)能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

 

3、代表的产生

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由芙蓉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负责。根据分配的名额与教职工共同协商酝酿提名,在考虑代表人选时,要尊重大多数教职工的意愿,同时考虑到代表的广泛性,在本月中旬选出他们赞成和信得过的代表。代表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每张选票所选代表不得超过应选代表的名额,超过为无效选票,以得票数多的人员当选,直至取足应选的名额为止。选举结束后,由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将“代表登记表”发给代表,由代表逐项如实填写清楚,于本月二十三日前交大会筹备组审核。

4、特邀代表和列席人员由小教党支部会同学校行政和小教工会研究决定。

三、提案和建议

当选的代表应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认真填写议案和建议,于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三日前交大会筹备组,如无提案或建议,也可不写,亦可不交。

四、所有填报材料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以便保存归档。

以上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芙蓉小学工会

200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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