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芙蓉小学中层管理增补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坚持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和提升中层管理岗位职能,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中层管理岗位存在若干空缺的实情,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诀定,对中层管理需增补的岗位实行竞聘上岗,具体方案如下: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中层管理增补岗位聘任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组长:曹仁花
成员:胡波 梁伊丽
三、竞聘范围和对象
学校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员额制教师。
四、聘任岗位
本次中层管理增补岗位共计2名,分别是:1.课程中心主任1名;2.办公室副主任1名。
五、任职基本条件与资格
1.基本条件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意识强。
2.基本资格
(1)首次聘任为小学中层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教师平均年龄较大的乡镇学校,首次聘任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学校中层干部应逐级提拔。担任课程中心主任的,一般应具有两年及以上课程中心任职经历;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的,一般应当工作满三年,有党务工作经历,且有班主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等任职经历。群众基础好,个人能力特别突出的青年教师,经教育和文体旅局党委同意后可破格聘任。
六、方法程序
1.公开报名阶段:
(1)8月2日,公布聘任实施方案。
(2)8月3日——8月7日,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报名。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都必须填写真实可信的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校长室指定邮箱755708792@qq.com。(群众举荐必须有三人以上,材料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查阶段:8月8日,依据竞聘上岗的条件,由竞聘领导小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名单;8月9日公布竞聘人员名单。
3.竞聘演讲、民主测评阶段:8月10日左右。竞聘人员在教代会上进行竞聘演讲,介绍自己的个人简历、工作业绩、任职优势、任职设想和措施等。全体教代会代表及竞聘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者的竞聘演讲,结合平时对竞聘者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进行综合测评。
4.公示结果阶段:竞聘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
5.聘任阶段:公示结果一周后,进行聘任,试用期一年。
七、有关说明
1.聘期内,校长室可以根据学校需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
2.中层干部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有关程序校长室可以决定解聘或终止聘任;
(1)本人要求辞职的;
(2)在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学年度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60%或不称职票超过30%,经查确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3)本人在任职期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违反学校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
(4)不顾全大局,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推诿,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完不成目标任务的;
(5)因组织原因岗位需变动的;
(6)其他原因需要解聘的。
3.新聘任的中层干部要严格履行相应职责,认真完成校长室交办的各项工作,同时享受相应待遇。
4.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常州市武进区芙蓉小学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