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备课组第6次活动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0日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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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备课组活动记录

  主    题: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

  内    容:《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政策解读

  主讲人:张燕

  时    间:2023.10.20

  地  点:中年级办公室

  参加人员:梁伊丽、张燕、缪小燕、周燕芬、顾晓萱、许佳宁、庄雅淇、沈艳、莫玉娟、徐慧、顾思念、戴丽琼、高玉莲、徐倩、周见宇、陈城、王小娟

  活动过程

  一、理论学习

       二、心得交流

       张燕:为了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培育学生良好劳动品质,引导学生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劳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常州市制定了《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今天我们就围绕条例进行理论学习,再交流学习心得。

  顾思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决定把劳动教育纳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之中,提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青少年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但是,近年来一些青少年中出现了不珍惜劳动成果、不会劳动等现象,劳动教育正被淡化、弱化。因此,通过立法不仅可以将常州劳动教育的经验固化,推动形成劳动教育的“常州模板”,而且可以帮助我市劳动教育工作深入推进。对于我们劳动教师而言,条例是政府对我们的激励与鞭策,我们要更加用心在劳动教育上。

  徐慧:我们的劳动课不能流于表面,劳动教育应当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庄雅淇:家庭应当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培养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养成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树立崇尚劳动的良好家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自觉学习劳动教育相关知识,掌握科学的劳动教育方法,履行对未成年人进行劳动教育的义务,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王小娟:学校劳动教育方面,加强校园劳动文化建设,利用校园文化载体,宣传劳模工匠、技能大师等先进人物事迹,结合劳动教育月、劳动周、植树节、劳动节、丰收节等开展劳动教育主题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劳动文化氛围。

  梁伊丽:我们已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征,制定校园劳动清单,组织学生开展校园美化、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垃圾分类等集体劳动和公益劳动,培育劳动观念,让学生体验劳动快乐、养成劳动习惯。

  张燕:相信通过今天的政策学习,老师们对接下来的劳动教学有了更多的想法,希望大家在今后的教学中落实条例要求,我们一起越行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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