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2日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濮红磊

关于2018年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位老师

为庆祝第34个教师节,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市、武进区教育局将分别评选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根据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推荐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名额

1.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区优秀教育工作者3名

2.校级领导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彰名额由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占单位分配名额(附件1)。

二、推荐评选范围及对象

学校中从事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近年来取得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的教师(包括学校聘用教师),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已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一般不再参加同级称号的推荐。

区内异地学校轮岗交流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占接收学校推荐名额。三、推荐评选条件

市、区两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推荐为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四、推荐原则。

1.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2.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同时将推荐对象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评选考察内容,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推荐的先进个人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坚持面向教学一线,统筹兼顾。有交流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向常州市“五级梯队”和常州市青年教师英才培养对象中的优秀教师倾斜。

4.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评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教师填写申报表,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填写《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纸质稿,A4纸正反打印)6月13日放学前交副校长室。区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填写武进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纸质稿,A4纸正反打印)申报表6月19日中午前交副校长室。过时不候。

2.民主测评。市级优秀将于6月14日组织学校支部、行政、工会、教师代表等相关教师进行民主测评(具体名单另行通知)。区级优秀将于6月19日组织全校教师进行民主测评。

3.校长办公会议审核。

4.网上公示。

5.向教育局报送材料。

 

附件1: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

附件2:武进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

 

常州市武进区芙蓉小学

2018年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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