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干部的通知
各工会会员:
2018年,学校工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加强师德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精神投身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中,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工会决定开展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学校工会会员;
2.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委员及各工会小组长。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1.来校一年及以上的学校在岗工会会员;
2.自觉维护学校发展大局,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
3.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甘于奉献,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
4.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专长。
5.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在群众中有威信。
(二)优秀工会干部
1.担任学校工会委员或工会小组长;
2.自觉维护学校发展大局,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
3.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投身学校建设与发展,对工会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协调能力强,认真谋划工会工作,活动受益范围广、受益人群较多。
5.及时反映教职工意见,关心教职工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三、评选名额
1.优秀工会干部3人。
2.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行政组3人,其余各年级组各2人。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1.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按照学校工会部署,各工会小组(年级组)对照评选条件,由工会小组长(年级组长)认真组织评选工作。
优秀工会干部评选:由工会委员会对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
2.各工会小组评选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人数应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确定。工会优秀干部由
3.各工会小组于2019年1月16日前将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审表上报学校工会办公室。
四、表彰与奖励
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将授予相应的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武进区芙蓉小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1月9日
附件1:2018年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评审表